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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流[2000]92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资源税管理证明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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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7:24 |
| 信息简介: | 为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9号)精神,我省在资源税代扣代缴工作中将实行《资源税管理证明》办法,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