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政办传[2000]2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军队移交企业办理土地和房产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辽政办传[2000]2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军队移交企业办理土地和房产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7:16 |
| 信息简介: | 一次性免征房地产契税。军队移交企业凭房地产划转文件和经工商部门登记确认的企业法人为依据,到当地房地产契税征收机关提出免税申请,取得免税证明后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