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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人社规[2021]2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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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7:07 |
| 信息简介: | 流动就业人员跨省转移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可由新就业地工作单位为其申请办理转入养老保险关系手续,也可由参保人直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