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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所[2000]152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辽宁移动通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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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6:48 |
| 信息简介: | 经调查了解,由于通信企业全程全网的特点,省公司负责全省网络的建设和维护,折旧、电路租费、财务费用等主要的成本费用均发生在省公司,各市分公司无法独立计算盈亏,因此确定辽宁移动通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及各市分公司,以辽宁移动通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统一在沈阳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