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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法[2000]280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野外作业用工、住宿等费用税前处理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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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6:44 |
| 信息简介: | 施工、野外勘测企业在作业地点临时用工、住宿等费用,必须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换取《辽宁省XX市应税劳务统一发票》,否则不予税前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