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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发[2001]94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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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5:59 |
| 信息简介: | 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于违反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擅自减免和变相减免个人所得税和对于在核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大户纳税定额过程中有意压低税收定额的,不管是哪一级政府和领导决定的,必须按总局要求进行清理检查,坚决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