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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1]26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清理整顿全省速递企业票据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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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5:47 |
| 信息简介: | 纳入地税管理的“辽宁省XX市速递服务费定额统一发票”是唯一合法报销凭证,各级地税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用票单位使用其它票据作为报销凭证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