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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 辽宁省农用机动车辆税费集中征收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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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9:55:30
信息简介: 市、县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农业、税务、物价、公安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农民的年人均收入水平,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农用机动车辆税费项目、标准,制成税费卡,实行一户一卡。对税费卡所载明的税费项目以外的税费,农民有权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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