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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计价格[2002]121号 国家计委 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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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5:23 |
| 信息简介: | 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