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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2]33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印制发票申请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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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5:21 |
| 信息简介: | 从2002年3月15日起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省内所属各单位统一使用《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定额专用发票》、《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XX分公司电信专用发票》、《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XX分公司服务专用发票》,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省内所属各单位原使用的票据届时一律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