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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锦地税发[2002]第49号 辽宁省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锦州市家庭装饰装修税收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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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5:11 |
| 信息简介: |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由装饰装修公司施工的,业主应在装饰装修工程完工时凭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发票到委托代征单位报验,否则按规定的税额缴款,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由主管地税机关按《税收征管法》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