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地税函[2002]21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使用税代征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辽地税函[2002]21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使用税代征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5:03 |
| 信息简介: | 代征手续费根据车船使用税所属预算级次,按照哪级收入,哪级负担税收成本的原则提取,即车船使用税属于市级财政收入的,应由市财政负担代征手续费,属于县(区)财政收入的,由县(区)财政负担代征手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