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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函[2002]218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沈阳铁路局多经企业2001年度工资税前扣除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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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5:01 |
| 信息简介: | 各铁路分局所在地的市国家税务局应及时将标准内的工资会同铁路分局分解到各多经企业,未经分解落实的,一律按统一的计税工资标准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