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地税函[2003]152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息补贴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辽地税函[2003]152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息补贴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4:19 |
| 信息简介: |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政策。优惠利率贷款由贷款企业经当地民委审核后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贷款银行按信贷原则的要求确定和发放贷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向贷款银行给予贴息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