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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办发[2003]4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明确各项税费票款结报“限期限额”规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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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4:18 |
| 信息简介: | 请各基层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本单位内部票证管理制度,切实将各种票证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市局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各基层局的票款结报和月份票证清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