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国税函[2003]365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辽国税函[2003]365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09:54:14
信息简介: 省邮政局已将所属各邮政企业的工效挂钩情况报送省局备案,望各市国家税务局对各邮政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其实际发放的工资额不高于“2002年各单位工资总额核定表”(附表2)所列工资总额的,允许在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高于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