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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发[2003]24号 沈阳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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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4:11 |
| 信息简介: | 对外埠施工企业,严格查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对无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并且企业在原登记地属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所得税的,一律在我市的注册地地税机关缴纳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