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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发[2003]83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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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4:09 |
| 信息简介: | 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除先租后售情况以外,一律视同销售行为确认收入实现。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先租后售是指先以经营性租赁或融资租赁方式租出以后再出售,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资产确认收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