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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发[2004]5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通用微机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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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30 |
| 信息简介: | 自开票单位有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上述条款规定,分别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取消自行开具通用微机发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