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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发[2004]105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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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28 |
| 信息简介: | 各市局和各县区税务局应于7月1日前将全部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省局、市局和县区税务局实施的许可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在办公场所及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