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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发[2004]104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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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27 |
| 信息简介: |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4]1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做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