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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4]210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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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26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国税函[2004]8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