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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办函[2004]43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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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22 |
| 信息简介: | 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统一印在发票右上角:第一排分类代码,第二排发票号码,发票号码前不再加N0字样,两排号码左侧对齐。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字体规格按总局国税函[2004]521号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