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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4]26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辽宁省通信公司已缴纳过营业税的有价电话卡收入抵扣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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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19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中国网通集团辽宁省通信公司将2003年1月1日前销售并已缴纳过营业税的有价电话卡累计余额通过期初未分配利润调增的预收账款部分,从2004年7月起至2005年12月止逐月由其各市分公司按照属地化原则,从各自的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以避免该部分预收账款在重新确认营业收入时重复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