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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财综[2021]39号 河南省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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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18 |
| 信息简介: | 自2022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具体征收。除本通知规定外,两项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