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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函[2004]242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将公园、旅游景点、体育、文化娱乐等门票纳入地税发票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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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18 |
| 信息简介: | 公园、旅游景点、体育、文化娱乐等门票、入场券的式样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提出设计方案,报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审批,套印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由市局统一组织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