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关于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关于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09:53:16
信息简介: 税务部门原则上按属地原则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三门峡市税务局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三门峡市区(除陕州区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征收;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按照属地原则征收。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