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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安税通告[20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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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14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 [2021] 19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涉及我市的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