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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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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13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以下简称“两项收入”)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