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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4]32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部分审批项目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部分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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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11 |
| 信息简介: |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工作的通知》(辽地税一[1998]361号)规定:经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对普通标准住宅可以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