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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人社办[2022]10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1]101号文件扎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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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09 |
| 信息简介: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03号)规定,依据基层快递网点的支缴率,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浮动,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