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沈地税发[2004]183号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十一项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沈地税发[2004]183号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十一项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06 |
| 信息简介: |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十一项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地税发[2004]9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经请示省地税局同意,文件的第十条、第十一条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