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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4]394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辽宁省通信公司合作分成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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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2:57 |
| 信息简介: | 合作分成业务是指中国网通集团辽宁省通信公司(以下简称通信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增值电信业务服务,由通信公司统一收取价款,并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