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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发[2005]63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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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2:39 |
| 信息简介: | 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欠税公告工作不仅是税务机关的一项法定职责,也是税务机关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根本目的在于加强欠税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税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督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补交欠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