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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政办发[2005]50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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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2:34 |
| 信息简介: |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物流运输企业,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