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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建发[2005]42号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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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2:31 |
| 信息简介: | 享受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的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经济形式的组织或企业),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职工工资中已经含采暖费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