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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函[2005]310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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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2:29 |
| 信息简介: | 各地应对农产品收购企业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结合企业的产品品种和生产经营特点,摸清企业的收购来源和采购规律,测算企业农产品原料的消耗比例,检查企业农产品发票开具是否规范,纳税是否正常,切实强化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