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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5]188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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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2:23 |
| 信息简介: | 物流企业办理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下属分支机构在同一市的,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请由所在地的市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市的,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请由总部所在地的市级地方税务机关报省局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