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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征便函[2005]19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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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2:15 |
| 信息简介: | 各市应做好培训,督促具备条件的用票单位于2005年9月30日前安装《二手车发票开具管理系统》软件及初始化完毕,并试打印成功,以确保10月1日起正式启用计算机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