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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政办[2022]5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物流行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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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1:29 |
| 信息简介: |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