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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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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1:20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送达纳税人,通过《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由纳税人签收;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