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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发[2006]105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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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1:15 |
| 信息简介: | 各基层地税机关必须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新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在全市企业的推广应用、宣传辅导等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按时全面运用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