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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6]172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重点企业开展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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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1:09 |
| 信息简介: | 对于效益较好且集中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大型企业,各地也要组织其开展明细申报。通过上述企业实施明细申报进而切实提高代扣代缴的准确性,促进本地区个人所得税收入的稳步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