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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6]232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开发房地产如何确定纳税人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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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0:40 |
| 信息简介: | 本《通知》下发前税务检查中遇到联合开发房地产纳税人认定问题的处理:营业税纳税人从2003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