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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发[2006]183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若干规定》的通知[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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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0:37 |
| 信息简介: | 缴费单位以银行划转方式缴纳工会经费的,办理申报经地税机关审核确认后,由地税机关填开《辽宁省工会经费(筹备金)专用缴款书》,缴费单位持《辽宁省工会经费(筹备金)专用缴款书》,通过开户行将其应缴工会经费缴入上级工会的工会经费集中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