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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函[2006]184号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免征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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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0:30 |
| 信息简介: | 经请示省局同意,转制后按资产划转情况分别确定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和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应免征的房产税。对2003年度已缴纳的房产税由缴纳企业在以后年度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