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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发[2007]41号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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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0:12 |
| 信息简介: |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7]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