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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7]188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代扣代缴税款的征收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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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9:57 |
| 信息简介: | 建筑业总承包人持建筑施工合同(包括分转包合同)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代开发票审批人员根据总承包人为分转包人开具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备查联)将分转包工程价款填入代开发票审批界面的“其他收入扣除额”,为总承包人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