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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函[2007]304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刊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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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9:49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刊登遗失声明由其自行与报社联系办理,各级国税机关应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刊登和据此补办新完税证明的有关规定告知纳税人,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代理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