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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发[2007]130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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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9:44 |
| 信息简介: | 各市局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通知》规定的范围内,积极与当地国家税务局协商,确定统一的应税所得率,并报省局备案。2007年度应税所得率不在《通知》规定范围内的,一律按《通知》规定进行调整。 |